關于命名國家園林縣城、園林城鎮的通報
2008-02-01 20:44:25 來源:建設部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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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園林局,深圳市城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解放軍總后營房部:
根據建設部《國家園林縣城標準》和《國家園林縣城評選辦法》,經有關省、自治區建設主管部門推薦,建設部組織了評審工作。經研究,決定2007年命名北京市密云縣等20個縣城為國家園林縣城。同時,為促進鄉鎮生態環境建設,經有關省、自治區建設主管部門推薦,建設部組織審查,決定命名上海市青浦區朱家角鎮等10個鎮為國家園林城鎮。
被命名的國家園林縣城、國家園林城鎮,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繼續加強生態環境建設,在全國縣城、鄉鎮的生態環境建設起到示范作用,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新的貢獻。
附件1:國家園林縣城名單(20個)
附件2:國家園林城鎮名單(10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二○○八年二月一日
附件: |
- 國家園林縣城名單(20個).doc
- 國家園林城鎮名單(10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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