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擬通過立法保護古樹名木及其后續資源
2008-09-19 19:17:00 作者:王辛莉 來源:中新海南網 瀏覽次數:
海南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今天在此間審議關于城鎮園林綠化條例的草案。海南擬通過立法保護古樹名木及其后續資源。
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符瓊光表示,古樹名木是海南稀缺資源,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護。人大法制委在草案審議報告中建議從四方面進行規范管理:
一是對古樹名木及其后續資源實行分級保護、管理;二是市縣園林綠化主管部門進行普查、鑒定、定級、登記、編號、建檔;三是對私人庭院內的古樹名木及其后續資源給予補帖。四是未經省政府批準不得移植、買賣、轉讓。
該條例對違反規定者,給出了具體的處罰規定:如砍伐名木或300年以上古樹的,每株處以15萬以上25萬以下的罰款。砍伐100年以下古樹的,每株處以5萬以上15萬以下的罰款;砍伐后續資源的,每株處以5000元以上5萬以下的罰款;擅自買賣、轉讓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擅自移植名木或300年以上古樹的,以砍伐論處。
《海南城鎮園林綠化條例》(草案)還對城鎮綠化指標進行量化,如城鎮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不得低于12平方米;城市規劃區內確定為居住區的,居民出行500米內,應當有面積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公園綠地。鑒于海南的熱帶季風氣候,條例規定人行道的喬木覆蓋率不得低于85%。
編輯:jo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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