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招標投標知識的問答集錦(三)
問、邀請招標的程序是什么?
答:邀請招標的程序是??(1)招標人邀請三家以上符合資質的投標人并發出邀請函;(2)進行資格預審;(3)編制和發放招標文件;(4)接收投標文件并組織開標;(5)確定中標候選人并公示;(6)發放中標通知書;(7)簽訂施工合同并備案。
問、直接發包手續如何辦理?
答:直接發包手續按下列程序辦理:第一,建設單位填寫直接發包申請表;第二,遞交下列相關資料;(1)項目批文;(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3)圖紙審查意見(4)工程預算及擬承包隊伍的資質等級證書和項目經理證書;(5)施工企業信用管理手冊復印件;(6)廉政準入證;第三,招標辦審核并提出初審意見;第四,報建設局領導批準;第五,發放直接發包通知書;第六,簽訂施工合同并備案。
問、建設工程招投標辦事時限有什么具體規定?
答:公開招標一般15-20天左右,具體時限如下:(1)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報名和發出資格預審文件同時進行,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2)自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日,不少于20天(因工期緊可適當縮短,但各投標人必須承諾);(3)中標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邀請招標一般為10-15天,具體時限如下:(1)自辦理招標事宜到發放招標文件3天左右;(2)自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起到投標截止日不少于20天(因工期緊可縮短);(3)中標公示不少于3個工作日。
問、評標時,評委是如何構成的?
答:評標小組(或評標委員會)由5人以上單數構成。土建在2000萬以下,裝飾、安裝在500萬元以下,樁基在300萬元以下的工程,招標人代表參加一人,其他評委從江蘇省評委專家庫中于開標前半小時隨機抽取產生,并在市紀委和招標辦監督下由招標人利用電話免提通知評委到場評標。
問、目前我市建設工程評定標方法有哪幾種?
答:根據招標工程的具體情況,由招標人從以下幾種方式中選擇符合該工程要求的一種:(1)經評審的最低價中標法,一般適用于具有通用技術、對技術性能沒有特特要求的招標項目(目前不包括房地產開發項目)。(2)合理報價法。適用于技術比較復雜、競爭比較激烈的招標項目。(3)綜合評分法。其評審因素一般包括:工程質量、施工工期、投標價格、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投標項目經理業績等。
問、招標結束后施工合同何時簽訂?
答:招標人與中標人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7日內草擬承發包合同報市招投標辦核對,30日內簽訂承發包合同,并在7日內報招標辦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