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綠化補償費征收辦法出臺 臨時占綠按平米收費
2008-12-01 17:53:52 作者:孟琳達 孫豐欣 來源:半島都市報 瀏覽次數:
臨時占用城市綠地的,按每日每平方米2元繳納,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記者從青島市政府辦公廳獲悉,青島市近日出臺了《青島市城市綠化補償費征收管理辦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對城市綠化補償費具體項目和標準、臨時占用城市綠地補償費等進行了明確規定,該辦法將于12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規定,園林綠化行政管理部門接受委托易地補建綠地,要在同類地區組織建設。此外,臨時占用城市綠地的,按每日每平方米2元繳納,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經批準砍伐城市樹木的,除按《青島市城市樹木補償費標準表》所列標準向樹木所有權者支付補償費外,還應當按照《辦法》的有關規定補植樹木,沒有條件補植的,應向園林綠化行政管理部門繳納樹木代植費。
根據規定,建設項目配套的綠化工程設計方案,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審批時,必須經園林綠化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同意。經批準繳納綠化補償費的建設單位,按照規定繳納城市綠化補償費。城市綠化補償費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管理部門統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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