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園林局主要職責
重慶市園林局主要職責
(一)起草城市園林綠化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根據職權和授權制定有關的實施細則和規范性文件。
(二)擬定園林行業發展戰略和方針政策;擬定城市園林綠化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擬定園林綠化專業規劃和綠地系統詳細規劃;指導區縣和有關部門擬定有關綠化規劃。
(三)指導城市規劃區內的綠化工作,組織開展城市義務植樹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創建山水園林城市的工作目標,并協調有關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園林植物保護工作。
(四)組織審定重點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并負責監督實施;審查限額以上城市建設項目設計方案的綠化工程設計方案(或園林綠地比例和布局),并監督實施;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設計和施工單位的資質管理。
(五)擬定綠化賠償費、城市園林綠地建設費、集中綠化建設費收繳管理辦法;審查和審批占用(含臨時占用)城市綠地和移、伐樹木,以及集中綠化事項;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的行政執法工作。
(六)制定園林綠化工程的質量標準、定額標準和養護質量等級標準;規范園林綠化市場;指導監督園林綠化工程監理和工程招投標;負責重點綠化工程和綠地養護管理工作。
(七)管理全市風景名勝區工作;組織擬定和實施風景名勝區管理法規、實施辦法和管理標準;負責風景名勝區資源調查評價和等級申報工作;按權限審查風景名勝區規劃;提出市級以上風景名勝區建設項目定點建議,并審批園林景點建設等規劃設計方案;負責市級以上重點風景名勝區的保護監督工作;承擔市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負責城市公園(包括綜合性公園、動物園、植物園、專類園、游藝機游樂園等)的行業管理工作;組織新建城市公園的驗收和定級工作;管理市屬公園;指導動物園、城市公園野生動物的保護管理工作。
(九)制定園林綠化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及成果推廣,開展科技合作與交流;開展城市規劃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
(十)制定園林綠化行業人才培養規劃;指導園林綠化行業職工隊伍建設和專業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園林綠化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技術等級考核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督辦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秘、議案和提案、外事、信訪、會務、財務、機要、檔案、接待和重要會議的組織;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計算機網絡信息工作;管理機關資產;組織編寫史志;負責本系統計劃生育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起草城市園林綠化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根據職權和授權擬定有關的實施細則和規范性文件;擬定園林行業發展戰略和方針政策;擬定城市園林綠化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監督指導區縣(自治縣、市)園林綠化執法工作;依法協調指導查處重大園林綠化違法案件;承辦市園林局主管的行政復議、行政賠償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承辦城市生態環境建設日常工作。
(三)計劃財務建設處 擬定綠化賠償費、城市園林綠地建設費、集中綠化建設費收繳管理辦法;編制經費計劃并監督實施;指導局屬單位的財務、統計工作;依法收繳并管理園林行業行政性收費;監管國有資產;編制年度基建、修建工程計劃,并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園林綠化工程監理和工程招投標;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設計和施工單位的資質管理。
(四)城市綠化處(掛城市義務植樹辦公室牌子) 編制城市綠化中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城市規劃區內的綠化工作,組織開展城市義務植樹工作;提出創建山水園林城市的工作目標,并協調有關工作;組織城市園林綠化檢查評比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園林植物保護工作;負責園林花卉、苗木、盆景的行業管理;審查和審批占用(含臨時占用)城市綠地和移、伐樹木,以及集中綠化事項;制定園林綠化工程的質量標準、定額標準和養護質量等級標準;規范園林綠化市場;負責重點綠化工程和綠地養護管理工作;依法查處重大園林綠化違法案件和城市綠化中嚴重違犯規劃的行為。
(五)公園處 負責城市公園(包括綜合性公園、動物園、植物園、專類園、游藝機游樂園等)的行業管理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公園分級分類目標管理;指導、檢查、監督公園的規范化管理工作;組織新建城市公園的驗收和定級工作;管理市屬公園;指導動物園、城市公園野生動物的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對外展出的組織工作;指導局屬單位經營活動;依法查處公園內園林綠化重大違法案件和建設管理中違犯規劃的行為。
(六)風景名勝區管理處 管理全市風景名勝區工作;組織實施風景名勝區管理法規、實施辦法和管理標準;負責風景名勝區資源調查評價和等級申報工作;負責市級以上重點風景名勝區的保護監督工作;承擔市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依法查處風景名勝區建設管理中違犯規劃的行為。
(七)規劃設計處 制定園林綠化專業規劃和綠地系統詳細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審定重點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并負責監督實施;審查限額以上城市建設項目設計方案的園林綠地比例和布局,并監督實施;按權限審查風景名勝區規劃;提出市級以上風景名勝區建設項目定點建議,并審批園林景點建設等規劃設計方案;組織審查公園總體規劃和園林綠化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審查批準城市建設項目中的集中綠化指標;協調指導查處違犯規劃設計工作。
(八)科技處 研究制定園林綠化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定;制定年度科研和技術革新項目計劃;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指導科研項目實施;組織園林綠化科技成果鑒定、申報、推廣應用,開展科技合作與交流;制定園林綠化技術規程規范;開展城市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科普宣傳工作;負責學會、協會及園林刊物的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技術檔案的管理工作。
(九)園林經濟處 負責組織引進外資,指導合資合作項目實施;指導局屬單位的對外經濟協作;指導局屬單位綜合開發、多種經營項目工作。
(十)安全保衛處 制定安全保衛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局屬系統社會治安的綜合治理工作;指導機關和局屬單位的安全保衛、消防工作和勞動生產安全工作。
(十一)宣教處 負責黨的宣傳;負責全局黨員、干部、職工的理論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政工職稱的評定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和創建工作;負責園林綠化行業宣傳教育和園林綠化知識普及工作;制定園林行業人才培養規劃并組織實施。
(十二)組織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編制、人事考核、任免、人員計劃錄用、工資、調配等工作;負責局屬單位班子建設,領導干部考核,后備干部培養工作;指導直屬單位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勞動人事工作;負責退役、轉業軍人安置工作;指導園林綠化行業職工隊伍建設和專業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園林綠化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技術等級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老干部工作。
市紀委派駐紀檢組、市監察局派駐監察室與審計處實行合署辦公 負責系統內行政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園林行業的內部審計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的黨群工作
編輯:joj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