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山水園林城區(市、鎮)標準
重慶市山水園林城區(市、鎮)標準
一、組織管理(10分)
1、創建山水園林城市工作指導思想明確,黨委、政府領導重視,組織健全,措施有力,資金落實;結合本地實際,因地制宜開展創建工作,富有特色。
2、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市綠化建設的通知》(渝府發[2001]38號)的要求,科學編制山水園林城市規劃和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并嚴格實施,取得實效。
二、城市景觀(15分)
1、城市建設充分利用自然環境,布局合理。
2、城市建設精品多,標志性設施有特色,水平高;建筑和諧,容貌整潔美觀。
3、主干道、入城口、重要窗口地區的建筑富有藝術表現力。
4、戶外廣告管理規范,效果明顯。
三、園林綠化(20分)
1、綠化基本指標:城市綠化覆蓋率37%以上、建成區綠地率32%以上、人均公共綠地面積6.5m2以上。
2、城市公園綠地布局合理、分布科學、維護良好、特色鮮明,公園設施完善,管理規范,公園建設突出植物景觀,綜合公園綠化面積占陸地總面積的80%以上。
3、城市街道綠化按道路長度普及率、達標率分別在達95%和80%以上;城市干道綠化帶面積不少于道路總用地面積的25%。
4、新建居住小區綠化面積占總用地面積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動園地,改造舊居住區綠化面積也不少于總用地面積的25%,人均公共綠地達到1.2平方米以上。
5、城市廣場建設突出植物造景為主,植物配置做到喬、灌、草相結合,建筑小品、城市雕塑突出城市特色,與周圍環境協調相融。
6、生產綠地總面積占建成區面積的2%以上。
7、積極開展園林創建活動,標準科學,制度嚴格,成效顯著。園林式單位達標單位占70%以上,先進單位占20%以上;園林式居住小區占60%以上。
8、積極實施垂直綠化、屋頂綠化,景觀效果好。
9、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做到建檔立卡,責任落實,措施有力。
10、城市建設項目配套綠化做到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
四、生態建設(10分)
1、每年均完成城市全民義務植樹任務,植樹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盡責率在80%以上。
2、城市大環境綠化扎實開展,效果明顯,形成城鄉一體的優良環境。
五、山水保護(10分)
1、突出"江城"、"山城"特色,山際線、水際線保護良好。
2、城市規劃區內的江、河、湖、渠全面整治改造,水體沿岸保護良好,并充分綠化,形成特有的園林綠化風景帶。
3、城市規劃區內的山體得到良好保護并充分綠化,護坡綠化富有特色。
六、歷史文化(10分)
突出城市文化和民族特色,保護歷史文化措施有力,效果明顯,文物古跡及其所處環境得到保護。
七、環境保護(10分)
1、城市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扎實開展,效果明顯。
2、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70%以上。
3、污水處理率60%以上。
4、城市大氣污染指數達到二級標準,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達到三類以上。
八、市政建設(15分)
1、燃氣普及率90%以上。
2、用水率普及率98%以上。
3、水質綜合合格率100%。
4、實施城市亮化工程,效果明顯,城市主次干道燈光亮燈率97%以上。
5、人均擁有道路面積9平方米以上。
6、萬人擁有公共交通車輛達10輛(標臺)以上。
編輯:joj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