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將鄰居苗圃當“開心農場” 偷數萬株苗木
宜良有多年栽種苗木的歷史,很多當地人都在從事花卉苗木的種植經營。從2009年11月起,宜良警方接連接到了花農苗圃被盜的報警。民警勘察后發現,被盜苗圃大多在公路旁,周邊無任何防盜措施,被盜的都是價值較高且搬運方便的苗木。接警后,宜良警方加強了夜間巡邏和盤查。古城派出所民警甚至來到苗圃,對貴重的苗木拍照,設立臺賬留作證據。
1月22日凌晨1點30分左右,古城派出所民警巡邏到青魚灣時,發現路邊停放著一輛正三輪摩托車,兩名男子正在搬運苗木。車兜里是七八株高約2米的云南櫻花,路基下還有30多株。“那么晚了,你們在干什么?”民警上前盤查,正在搬運苗木的一名男子稱,他們是幫苗圃拉苗木的。詢問漸漸深入,男子的回答漸漸露出了馬腳。民警隨即將兩名男子帶回派出所調查,同時聯系了苗圃的主人。
兩名男子姓陳,是親兄弟,都是宜良縣狗街人。趕到派出所的苗圃張老板說,并不認識他倆,也沒叫他們來拉苗木。證據面前,陳家兄弟承認這近40株苗木是從張老板苗圃里偷來的。“他們偷的還不止這些。這之前,他們已經偷了30多株放在了陳老二的苗圃里。這是第二趟了。”辦案民警介紹說。張老板估算,長到2米高的云南櫻花每株可以賣到400元。陳家兄弟這一晚就白賺了2.8萬多元。
根據先前從各家苗圃里留下的苗木照片及報案材料,民警在陳老二的苗圃里發現了被盜的苗木和物品。經清點,他的苗圃里共有南天竺21572株、紅花繼木32769株、金森女貞25561株、云南櫻花72株、3床遮陰網和3捆土袋,共計價值20余萬元。
陳老二交代,除了苗圃租金和修建苗圃的房子、大棚花的是自己的錢,其他的東西都是他和他哥哥偷來的。
原來,陳老二曾在別人的苗圃里打過工,覺得經營苗圃很找錢,便花了2萬多元租了10畝地做起了“苗圃生意”。但他的經營方式卻是把別人的苗木“順”到自己地里。“傍晚他(陳老二)趁苗圃工人下班,躲進苗圃大棚把苗木捆好,天黑后就打電話給他的哥哥,他哥哥騎著摩托車來拉走。一晚上兄弟倆可以拉好幾趟。”民警介紹。
編輯:jus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