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自己種下的樹也違法?老太砍樹被叫停
2010-03-23 19:30:30 來源:衢州日報 瀏覽次數:
“快過來看看,我們這兒有人在砍樹,這么大的樹砍掉,多可惜呀……”3月19日上午8時許,浙江省衢州市常山縣天馬鎮定陽社區工作人員小陳接到居民的電話后,立即會同縣城市綜合執法大隊及市政園林管理處的相關工作人員趕到了桃園小區12號。只見門前一位老太太正指揮著四五位民工在砍伐樹木,地上一片狼藉,堆滿了被修剪下的樹枝。
在執法人員的勸說下,現場的民工立即停止了砍伐。“我以為自己種的樹,可以隨便處理的,沒想到這也是違法的。”老太太今年80多歲,她說,門前的5棵水杉是她30年前種下去的,現在每棵樹大約有20厘米之粗、達6層樓之高,可是隨著水杉樹的茁壯成長,發達的根系危及院子里的圍墻,因此,她以每棵100元的價錢,賣給了別人,并由買主負責砍伐。
“在城市里,市民只有種植、養護樹木的權利,但不能私自砍伐。”該縣市政園林管理處的吳科長相告,根據《城市園林綠化條例》的有關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樹木,但因不可抗力致使樹木傾斜或危及安全時,需要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樹木的,必須向當地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領取許可證后方可砍伐。
另據了解,水杉樹屬國家二級保護珍貴樹種,有“植物活化石”之美稱。幸好及時制止,這五棵水杉保住了。事后,老太太對自己的行為非常后悔,并表示會將其院子里的圍墻重新進行修繕,以保護水杉樹為重。
編輯:jo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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