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和杜絕事故需要“契約精神”
一座建筑,無論雄偉還是矮小,無論是華麗還是平庸,從古至今,安全堅固都是它必備的屬性。然而,我們面對眼前的建筑,或路過施工工地,卻時常望而生畏:橋梁坍塌、樓房倒塌……有關建筑物造成的慘烈事故接二連三的發生。
是建筑材料越來越脆弱?還是施工技術越來越落伍?還是設計水平難以適應時代的發展?根據絕大多數事故調查的結果表明,責任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而在責任心缺失背后的根源,往往是巨大私利的吞噬,由此導致了偷工減料、以次充好,承包隊伍層層轉包,資質降低,監管不嚴。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制度也如同虛設。發現隱患,輕者草率處置,重者視而不見。甚至在洪水等自然災害的緊急狀態下,有關方面不及時發出安全預警。
7月24日,河南欒川縣伊河湯營大橋整體垮塌,造成60多人遇難。而這座大橋2009年由于部分坍塌,曾進行過維修,一年后竟然還會發生如此重大的災難,令人痛心疾首。橋梁坍塌誰都知道會意味著什么,這樣的維修還不如當時廢棄,可以避免橋毀人亡的悲劇。特別應該指出的是,面對洪水災難的來臨,有關部門竟然置民眾的安危于不顧,不采取任何的防范措施和警示。
耗資3500萬元改造的漢中門大橋,才使用一年,橋欄桿就出現裂縫。更為滑稽的是,原施工單位竟趁夜擅自用結構膠糊填補裂縫。據媒體報道,此工程是由南京市政設計院設計,中鐵十五局集團施工,南京第一建設事務所監理。雖然這些都是全國知名的單位,但對這樣不負責任的企業不該予以“停牌”處置嗎?
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公司原油罐區內建有20個儲罐,庫存能力185萬立方米。建設如此巨大的重要項目,當初從選址就不科學。不知道專家是如何論證?規劃設計是怎樣通過?建設施工是怎樣完成驗收?他們的責任心都哪里去了?如果不留下那么多隱患,如今就不會造如此重大的災難。
表面上看,從中央到地方,從機關到企業,對于安全大事,真可謂年年排查,月月重視,天天強調。可是,警鐘長鳴為何沒能驚醒相關責任人的良心?對于肩負重要責任的人來說,如果只重視利益而輕視責任,就意味著災難。
當然,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安全。發達國家也不可能杜絕建筑安全隱患,不出現建筑物倒塌等重大事故。不過從他們的先進經驗來看,嚴格的制度規范和行之有效的監管措施,是避免利益大于責任的有效保證,但責任心是減少和杜絕事故發生的最基本保證。
筆者想起了甘肅蘭州“黃河鐵橋”的故事。始建于1907年,于1909年建成的“蘭州黃河鐵橋”,是5464公里黃河上第一座長久性公路橋。大橋由美國橋梁公司設計,德國泰來洋行承建。大橋所用桁架構件鋼材、水泥及其他各種器材、機器設備等,都是在當時國內極其落后的運輸條件下從德國輾轉萬里運至蘭州。在此提起這座大橋,并不是贊賞其至今依然健在的百年品質,而是被德國人的“百年責任”所感動。
一百年后的1989年,蘭州市政府收到了德國泰來洋行寄來的該橋詳細設計圖紙及維護資料。并提請蘭州市政府注意加強監管,以確保大橋的安全。其實,德國泰來洋行對這座鐵橋的合同責任是八十年,而一百年后,他們依然對他們前輩的建設成果,傳承著責任與義務。蘭州市有關部門在對大橋進行了檢測后,發現大橋基本完好,為了延長大橋的壽命,又根據德國泰來洋行的建議對橋身進行了加固。經歷了兩次世界大戰并都戰敗了的德國人,卻始終記得自己的工程合同責任,并及時地對他們遠在中國建造的橋梁加以提醒,確實令人敬佩!如今,這座跨越百年依然的鐵橋不僅成為蘭州市的標志,也是德國人的“契約精神”的體現。
如果我們的管理部門、建設單位和相關責任人,都能以這種敬業精神承擔起自己的責任,不僅會減少很多令人觸目驚醒的事故,也會在確保民眾利益的同時,坦然地享受自己的利益。
編輯:daodao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