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立北京綠地系統規劃編制體系的建議
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盡管已作為一項獨立的專項規劃,但目前仍存在綠地系統規劃的法定作用模糊、與城市規劃編制之間不協調、相關的技術要求、法規不完善等等,從而影響到城市總體規劃的深化和細化的實施。具體主要表現在:
一、綠地規劃未能納入城市控制規劃中
盡管主管部門對綠地系統規劃有明確的編制要求,但對確定的綠地未能納入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之中,綠地系統規劃的法定作用只是間接的。
二、綠地系統規劃編制和實施存在障礙
目前,綠地系統規劃與城市規劃存在編制單位不同、目的不一致、或其他人為因素,造之相互脫節,這種割裂已經成為綠地系統規劃編制和實施的主要障礙,產生不協調現象。綠地系統規劃不僅僅是對城市總體規劃的深化、細化,要發揮綠地系統規劃對城市空間布局和生態空間格局構建的積極作用。
三、綠地系統規劃編制體系不健全
當前的編制體系是試圖用一個專項規劃應對所有的綠地規劃內容。這種狀況缺乏與城市規劃應對的相應規劃層次,導致與城市規劃銜接困難,并影響綠地規劃發揮應有的法定作用。應當對綠地系統規劃的編制層次進行適當分解,通過分階段編制可以彌補層次規劃的缺陷,使城市綠地系統不斷完善。
綜述多方面存在的問題,為此建議,建立北京綠地系統規劃編制體系,更好地實施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具體措施如下:
1.建立與城市規劃層次相對應的綠地系統編制體系
結合北京的實施情況,綠地系統規劃進行分解規劃層次,建立與城市規劃層次相對應的綠地系統編制體系,并與城市規劃同步進行。可分為市(縣)域綠地系統規劃、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又可分為城市綠地發展戰略、城市綠地系統總體規劃、綠地系統控制性規劃、城市綠地修建性詳細規劃、綠地系統分區規劃等層次。
2.明確不同層次綠地系統規劃的定位、工作范圍、具體任務
通過規劃層次和階段的分解,明確不同層次綠地系統規劃的定位、工作范圍、具體任務,并解決相應層面的具體問題,充分發揮不同階段的作用。
3.建立與規劃層次對應的綠地系統規劃編制體系
建立與規劃層次對應的綠地系統規劃編制體系,重點健全具有法定作用的市(縣)域綠地系統規劃、城市綠地系統總體規劃、綠地系統控制性規劃三個層次,從法規、技術標準、規劃協調、規劃管理等予以明確規定。
4.將綠地系統規劃貫穿于城市規劃編制全過程
綠地系統規劃與同層次城市規劃同步開展、互動協調,綠地系統規劃作為一項專項規劃,貫穿于城市規劃編制全過程。
5.建立綠地規劃管理機制
在綠地系統規劃編制體系中還應包括綠地控制規劃、防災避災綠地規劃、綠線劃定深度、綠地控制要素以及規劃互動因素如與風景體系規劃的關系等內容,并建立規劃管理機制進行管理和檢驗。
編輯:wenweih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