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編號:309558招標類型:監理招標地區:廣東工程名稱:
廣東廣州增城市羅崗高排渠(市政污水管)改造工程施工監理公開招標公告(第二次)
投資規模:0萬元工程簡介:
根據[增發改投[2011]141號]的批準,并且本工程具有資金證明,增城市羅崗高排渠(市政污水管)改造工程施工進行監理公開招標,選定監理人。
一、工程名稱:增城市羅崗高排渠(市政污水管)改造工程
二、招標單位:增城市水利水電建設管理中心
聯系人:蔡工聯系電話:020-82666689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市水務規劃勘測設計研究院
聯系人:梁生聯系電話:020-38203193
招標監督機構:增城市水務局
投訴電話:020-82639506
三、建設地點:增城市荔城街羅崗村
四、工程概算投資額:約3300萬元
五、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六、標段劃分及各標段招標內容、規模:本工程設計起點(樁號0+000)為荔湖B1區,于原高排渠位置敷設污水干管,管徑為D1100,埋深2.20m,自西向東經荔新公路(埋深3.32m)、荔湖大道(埋深2.90m)、荔湖周邊市政配套工程工地(埋深4.50m)后,管徑改為D1200,排水方向改為自北向南,沿新城大道(原增灘公路)西側敷設(埋深3.50m左右),最終接入原二環路已建污水主管(樁號3+813),設計改造長度約3.81公里。本工程設置檢查井,沉砂井。明開挖施工采用Ⅱ級鋼筋混凝土管,承插橡膠圈接口;頂管施工采用Ⅲ級離心鋼筋混凝土管。2011年實施內容I標段本起點為荔湖大道(樁號1+250),終點為接入原二環路已建污水主管(樁號3+813),改造長度為高排渠中下游2.563公里。(詳見施工圖紙和說明)
七、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時間:
報名開始日期:2011年8月19日
報名截止日期:2011年8月19日
報名時間: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招標人在確認正式投標人之前,可以發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八、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地點:
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荔城街荔鄉路增城廣場文化長廊東門以南四號展位)
九、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3、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工程監理乙級或以上資質。
4、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具有建設部2006年4月1日后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且其注冊證書專業為市政工程,注冊執業單位為本公司。
5、資格審查前,投標人須建立企業誠信檔案(A類IC卡)及擬擔任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須是本企業(IC卡)中的在冊人員。誠信檔案(A類IC卡)應在有效期內。
6、本監理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十、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1、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5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一、招標人因兩次或多次招標失敗,需申請改變招標方式或不招標的,應按《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03.4.2)的第四十條規定執行。
十二、報名和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須核查原件的資料包括:
報名時需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文件(可向招標代理單位索取或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http://www.gzzb.gd.cn下載)
十三、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份數及簽署要求
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正本的封面及每一頁均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十四、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或依法向招標監督機構署名投訴。
十五、本公告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gzzb.gd.cn)媒體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的文本為準。
報名期限:2011-8-12至201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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