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宜興市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的240省道(宜金公路)改造工程(宜興市宜金公路改道綠化工程)管養工程、104國道宜興市潘家壩至歸徑段改造綠化(新104國道改線綠化)管養工程,已由宜興市政府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城建資金,現已落實。江蘇恒鴻建設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規模:240省道(宜金公路)改造工程(宜興市宜金公路改道綠化工程)面積為31.5萬㎡;104國道宜興市潘家壩至歸徑段改造綠化(新104國道改線綠化)面積為41.4萬㎡
2.2結構類型: /
2.3招標范圍:240省道(宜金公路)改造工程(宜興市宜金公路改道綠化工程)、104國道宜興市潘家壩至歸徑段改造綠化(新104國道改線綠化)綠地的養護管理
2.4標段劃分:二個標段,一標段:104國道(潘家壩-歸經),二標段:宜金公路改造(官林鎮-新建鎮)
2.5質量要求:三級標準
2.6養護期限:綠地養護期限5年(其中喬木胸徑為15cm的養護期限為4年)
2.7工程地點:宜金公路改造(官林鎮-新建鎮)、104國道(潘家壩-歸經)
2.8合同估算價:約1170萬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綠化施工資質叁級及以上;
3.2項目負責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叁級及以上綠化項目經理或二級及以上市政注冊建造師或園林綠化專業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投標人的單位名稱必須與企業資質證書上的單位名稱一致。
3.5本工程采用 資格后審 方法選擇合格的投標人參加投標。每位投標人可對上述二個標段投標,但每個投標人只能中一個標段。評標順序開標時按標段預算價從高到低的次序評審。
4、資格審查條件
4.1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按照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及有關法規文件執行,其中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為: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企業和項目負責人的資質類別、等級滿足招標公告要求;
(5)資格審查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真或者弄虛作假;
(6)宜興市內企業持有無錫市核發(或備案)的有效《江蘇省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
(7)宜興市外企業持有宜興市建管處(或市政處)簽署意見的《外市進宜建筑業企業備案登記表》(詳見宜建(2010)128號)。
(8)企業持有《宜興市建設領域民工工資保障金管理手冊》或宜興市建管處蓋章確認的《無錫市建設工程施工企業交納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工作聯系單》;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開標時符合性審查和資格審查須核驗的原件:①企業營業執照②企業資質證書③無錫市核發(或備案)的有效《江蘇省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宜興市內企業)或宜興市建管處(或市政處)簽署意見的《外市進宜建筑業企業備案登記表》(宜興市外企業)(詳見宜建(2010)128號文件);④項目經理證書或注冊建造師證書或園林綠化職稱證書(或宜興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押證證明)⑤《宜興市建設領域民工工資保障金管理手冊》或宜興市建管處蓋章確認的《無錫市建設工程施工企業交納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工作聯系單》⑥投標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和投標項目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和開標前三個月的養老保險繳費證明(其中交費證明必須注明個人代碼和身份證號碼,以便核查,否則該證明不予認可)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⑧授權委托書⑨投標保證金票據。
6、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和方法:請注意宜興市招投標網“招標文件發放公告”。
7、網上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組織答疑,投標人如有疑問可以通過點擊該工程招標公告后在“疑問留言”區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解答并形成補遺文件在宜興市招投標網“答疑公示”區公示。施工企業可以通過閱讀宜興市招投標網“投標人須知專欄”,以了解宜興市政府投資工程招投標的一般規則。
8、其它:
8.1有不良行為在公示期內被暫停投標資格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本工程投標。
8.2投標項目負責人變更工作單位不滿三個月的不得參與本工程的投標。
8.3報名的投標項目負責人如有同時參與其他工程投標的情況,必須在投標文件中說明,如有隱瞞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8.4投標人應慎重考慮選派一名投標項目負責人同時參加多個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如投標項目負責人在多個工程項目均中標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項目中標通知書發出的時間先后,擔任本企業最先中標項目的投標項目負責人。后確定該企業為中標人的工程項目的招標人將取消其中標資格,并可以沒收其投標擔保。投標人隱瞞中標項目獲取中標的,按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查處。
8.5招標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資料如在年檢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提供,投標人需提供原件發證部門或年檢部門出具的有效書面證明,標明有效期。如證明內容模棱兩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資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標人不予認可。
8.6對于投標人的不良投標行為,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將根據宜政發(2008)243號文件《宜興市招投標市場準入管理暫行辦法》作出相應處罰。
9、發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和宜興市招投標網上發布。
9.2本公告發布日期從 2012 年 7 月 3 日至 2012 年 7 月 10 日,本公告為第 一 次發布公告。
10、評標辦法詳見本公告附件。
附件:評標辦法
240省道(宜金公路)改造工程(宜興市宜金公路改道綠化工程)管養工程、104國道宜興市潘家壩至歸徑段改造綠化(新104國道改線綠化)管養工程招投標的評標辦法與標準
一、評標辦法:
1、本次招標評標采用為綜合評分法,即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分標準和各項因素進行綜合評審后,以評標總得分最高的投標人作為相應標段的中標候選人。
2、評標順序開標時按標段預算價從高到低的次序評審,每位投標人可對上述二個標段投標,但每個投標人只能中一個標段。中標后該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參與后續標段的評審。
3、評標委員會技術標評委獨立對每個進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標人的標書技術部分以打分的形式進行評審和評價。對技術標評委的評分(除價格分外)進行統計(扣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匯總,并進行算術平均,計算出每個投標人的得分,加上價格得分即為每個投標人的綜合得分。
4、如某標段出現評標總得分最高的投標人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以投標報價較低者優先作為該標段中標候選人,如果投標報價也相同的,則采用抽簽方式確定中標候選人。
5、施工組織設計評審采用暗標,施工組織設計中不得出現投標人名稱、人員姓名;不得出現能顯示企業特征或其它提示性的標記或標識。施工組織設計評審以電子版為準。不符合本格式要求的作廢標處理。
二、評分標準:
(一) 價格分:65分
1、投標報價低于或等于最高限價(招標控制價)的為有效投標報價。超過最高限價(招標控制價)的投標報價為無效投標報價。
2、評標基準價的確定:基準價=所有有效投標總報價的算術平均值*40%+招標控制價*60%。(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低于所有有效報價算術平均值的85%,其投標報價不得參與評標基準價的確定)。
3、所有有效投標報價與基準價比較,如果投標報價比基準價下浮超過10%,視為低于成本價,不推薦為中標侯選人,報價等于基準價的得65分;比基準價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扣0.8分。(報價與得分小數點后均保留2位小數)。
(二)企業綜合評價:25分
1、近三年在無錫地區獨立承擔過以下公共綠地綠化養護 最高分4.0分
①Ⅰ:宜興地區綠地面積在2-30萬平方米(不含30萬平方米) 2.0分
Ⅱ:宜興地區外無錫地區內綠地面積在2-30萬平方米(不含30萬平米) 1.5分
②Ⅰ:宜興地區綠地面積在30-60萬平方米(不含60萬平方米) 3.0分
Ⅱ:宜興地區外無錫地區內綠地面積在30-60萬平方米(不含60萬平米)2.5分
③Ⅰ:宜興地區綠地面積在60萬平方米以上 4.0分
Ⅱ:宜興地區外無錫地區內綠地面積在60萬平方米以上 3.5分
【核查內容:養護合同原件上注明的綠地養護面積,可以合計計算(同一地塊不重復計算);工程施工和養護一體化的企業需有兩年以上的養護經驗。其中“公共綠地”是按《城市綠地分類標準》(cJJ/T85-2002 J185-2002),除生產綠地以外的其它四類綠地即:公園綠地,防護綠地,附屬綠地,其他綠地。】
2、企業擁有工程類初級職稱及以上人員數量: 最高分 4.0分
①企業擁有工程類初級職稱及以上人員數量少于5人(不含5人)的,本項得分為零;
②企業擁有工程類初級職稱及以上人員5人的 2.5分
③企業擁有工程類初級職稱及以上人員6人的 3.0分
④企業擁有工程類初級職稱及以上人員7人的 3.5分
⑤企業擁有工程類初級職稱及以上人員8人的 4.0分
【核查內容:個人專業職稱資格證書和社保局出具近三個月的社保繳費清單】。
3、企業擁有初級及以上技術工種人員數量: 最高分 4.0分
①企業擁有初級及以上技術工種人員少于5人(不含5人)的,本項得分為零;
②企業擁有初級及以上技術工種人員5-6人 2.5分
③企業擁有初級及以上技術工種人員7-8人 3.0分
④企業擁有初級及以上技術工種人員9-10人 3.5分
⑤企業擁有初級及以上技術工種人員11人以上 4.0分
【核查內容:個人資格文件中所附的技術等級證書和社保局出具近三個月的社保繳費清單】。
4、企業擁有養護專業車輛及必備園林機械情況: 最高分 8分
① 企業必須擁有一輛灑水車和一輛載貨汽車用于該標段使用, 4.0分
② 每增加擁有一輛自有(非租借)的灑水車(不包括在在管管養工程中正在使用的灑水車)。 1.0分;
本項最高得分不得超過8分
【核查內容:車輛行駛證原件(投標單位必須認真填寫投標文件中《綠化養護企業車輛統計一覽表》,并確保真實性,此表將在評標結果中公示,如有虛假將按招標文件中3.1.3(17)和10.2.7條款規定處理)。核驗灑水車數量=總車輛數量-在管管養綠化面積必須配備的車輛數量(每30萬m2正在管養綠化面積必須配備一輛灑水車),在管管養綠化面積指與本工程招標單位簽訂綠化管養合同并正在實施管養的綠化工程面積及在評分標準(二)企業綜合評價中第1條中計算業績的在管管養綠化面積,二者不重復計算。(與本工程招標單位簽訂綠化管養合同并正在實施管養的綠化工程面積由招標單位提供)】。
5、企業辦公設施及基地情況: 最高分 5.0分
(1)宜興市辦公場所建筑面積在200-3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停車、倉儲、堆放等場地面積500-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 3.0分
(2)宜興市辦公場所建筑面積在300-4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停車、倉儲、堆放等場地面積1000-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 4.0分
(3)宜興市辦公場所建筑面積在400平方米以上,停車、倉儲、堆放等場地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 5.0分
【核查內容:僅指以宜興市范圍內的⑴辦公場所的房屋產權證證明:①自有房:提供房產證(若無房產證必須同時提供購房合同及土地使用證),②承租房:提供經市場房地產交易中心確認的“房地產租賃契約”; ⑵停車、倉庫、堆放等場地證明:土地使用證或租賃合同(附租賃稅單)所標面積為準。】
注:上述辦公場所建筑面積與停、堆放等場所的面積需同時滿足才能得分,若不能同時滿足兩者面積要求,則從低計分。
6、近三年在綠化工程建設和養護管護中有過不良記錄的一次扣5分。
【核查內容:證明由招標人從相關部門的在冊記錄中查取。】
7、2011年1月份至今在成活率養護綠地和日常養護綠地月度考核不合格的一次扣3分。(企業綜合評分扣完為止)
【核查內容:證明由招標人從相關部門的在冊記錄中查取。】
(三)綠化養護期間的管理技術方案(施工組織設計):10分
1、企業綠地養護管理制度完善,程序規范,責任明確,具有可操作性。包括養護檔案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措施等 最高分2.0分
2、綠化養護項目工作人員安排計劃合理,組織管理體系科學,能夠有效實施養護管理工作。包括各專業工種人員的配備、園林機械的裝備以及勞動力安排等。 最高分2.0分
3、綠化養護技術方案結合季節變化,考慮各類園林植物特性,養護計劃周密,措施有效,如養護方案及措施、病蟲害防治方案等。 最高分2.0分
4、對綠化養護承包區內環境設施的維護管理及措施切實可行。包括排水溝渠的疏理和相關配套設施的養護管理等。 最高分 2.0分
5、綠地保護和保潔工作方案完整,措施有效扎實,管理責任清晰。包括衛生保潔責任落實、24小時保安計劃、110聯動搶險處理預案等。 最高分 1.0分
6、投標文件完整、規范、合理性和準確性評價。 最高分 1.0分
注:本工程評標辦法中的“公共綠地”按《城市綠地分類標準》(cJJ/T85-2002 J185-2002),除生產綠地以外的其它四類綠地即:公園綠地,防護綠地,附屬綠地,其他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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