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補償條例草稿已經形成
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了解到,目前,已形成了生態補償條例草稿。
在去年3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期間,曹克堅等30位代表提出議案,建議制定生態補償法。議案認為,建立和完善生態補償機制,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有效保護資源環境的重要途徑,是統籌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方面。通過國家立法,形成生態補償法律,依法強化生態補償工作,對于統籌區域科學協調發展,推動地區富裕生態屏障建設,加快國家生態文明和全面小康社會建設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國家發改委介紹,自2010年起,國務院就將研究制定生態補償條例列入立法計劃。成立了由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水利部、環保部、林業局等11個部門和單位組成的條例起草小組,開展立法工作。各地區各部門也按照中央統一部署,積極探索建立生態補償機制,逐步建立生態補償的政策體系。但是盡管生態補償試點實踐已經開展了多年,建立生態補償法律制度仍是一項艱巨而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各個方面的關系,事關不同主體利益。但各地各部門政策規定較為分散和籠統,同時,補償領域和主客體不夠明確,方式比較單一,資金渠道少,省際之間的補償方式尚在探索之中。因此,立法條件還不成熟,要循序漸進。建議先由國務院頒布條例,條件成熟后再制定法律。
環保部認為,應當先易后難,強化試點,從單一要素補償、分類補償著手,再向綜合性補償拓展。逐步出臺行業生態補償辦法和綜合的補償條例,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要加大對技術和管理基礎較扎實的流域等專項生態補償的支持和投入,努力形成一套分工明確又相互銜接的生態補償政策和法律制度。
全國人大環資委同意上述部門意見,認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補償機制建設。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十二五”規劃綱要就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問題作了專門闡述,要求研究設立國家生態補償專項資金,加快制定生態補償條例。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要求建立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體現生態價值和代際補償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全國人大常委會于2013年4月審議了國務院關于生態補償機制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審議意見提出,目前我國面臨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系統退化的嚴峻形勢,人民群眾反映強烈。黨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強調保護生態環境必須依靠制度。生態補償機制建設工作是生態文明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一種重要手段。要推動生態補償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規范化。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抓緊工作,認真研究采納代表議案建議的基礎,抓緊完成生態補償條例的起草工作,盡快提交國務院審議。
編輯:da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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