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汝城熱水溫泉文化園提質改造項目已由汝城縣發展和改革局以汝發改[2014]83號批準建設,汝發招核[2014]68號核準為公開招標。建設資金為財政統籌及自籌資金。招標人為汝城文體旅游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中技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汝城熱水溫泉文化園提質改造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
2.2建設地點:汝城縣熱水鎮
2.3規模:總規劃面積約23000平方米,總投資額約為2000萬元(以財政投資評審的結果為準)
2.4承包方式:設計施工總承包
2.5標段劃分:一個設計施工總承包標段
2.6工期要求:
本項目為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2014年9月30日之前完工(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
2.7質量標準:
設計部分符合相關規范、國家政策、法規和本項目設計要點、初步設計批復的要求,施工滿足設計及有關規范要求,符合現行國家頒發的《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施工部分達到國家規定的“合格工程”標準。
2.8資金來源:財政統籌及自籌資金
2.9保修要求:
符合國家及行業設計規范要求。所有設計文件必須按相關設計規范要求及招標文件中“發包人要求”進行設計,并按《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建質【2008】216號)等規定進行編制,且最終通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查。施工保修要求:按國務院2000年279號令相關規定。
2.10招標范圍:
主要建設內容包括中華溫泉文化博覽廳改造及廳內展覽展示、自然河道治理、泉華遺址(封泉遺址)保護、棧道修建、太陽廣場修繕、園內景觀打造和園林綠化等項目。
2.10.1設計部分:
a.太陽廣場設計:保留并改造太陽廣場并定義為園區入口,解決原來設計風格沖突問題;處理與步行街通聯與相對區分問題;拆除西側老舊看臺,打通至沿河游道,恢復自然生態景觀;建設太陽廣場排水系統,解決廣場積水問題;建設電力照明系統,解決夜間景觀問題;布局溫泉文化元素,賦予嶄新形象。
b.改造景觀游廊,增加文化展示設計。
c.對現有游步道系統進行整體改造設計。
d.保留、保護并更好地展現封泉遺址設計。
e.設計將現有澡堂進行改擴建成文化展廳。
f.提煉溫泉文化,設計系統展示方案。
g.對居民生活現場予以保護性改造設計,使之更加美觀合理。
h.針對對溫泉點與水道進行功能性改造進行設計,解決雨季對溫泉點淤泥淤積不易處理問題。i.整個河灘進行景觀改造設計,以解決或部分解決防洪問題為目的。
j.對整個園區植被進行改造設計。
k.其他輔助設計。
2.10.2施工部分:
a.太陽廣場整體改造施工,含地面改造,植被改造、電力照明系統改造、排水系統改造、雕塑施工等。
b.文化長廊整體改造。
c.現有游步道系統進行整體改造施工。
d.封泉遺址手邊環境整理及保護展示設施施工。
e.改擴建文化展廳工程施工。
f.文化展示廳展示施工。
g.居民溫泉生活區保護性改造工程施工,使之更加美觀合理。
h.對溫泉點與水道進行功能性改造工程施工。
i.對整個河灘進行景觀改造施工。
j.對整個園區植被進行改造施工,種植適合當地生長的植物。
k.指示牌、警示牌等輔助系統施工。
l.設計所含其他藝術裝置的現場施工。
2.10.3展示工程部分:
展示設計所含展示裝修、展覽展示及相關藝術裝置施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建筑業企業按照省住建廳湘建建[2010]136號文件要求須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記證;并按照《郴州市建筑業企業誠信體系管理(暫行)辦法》(郴建發〔2013〕82號)文件要求,須具有有效的《誠信管理手冊》或《信用管理手冊》。
3.2同時具有以下資質條件:
①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持有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②具有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③具有全國會展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有效展覽工程企業一級資質證書。
3.3擬任的項目負責人為房屋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無在建項目,不接受投標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作為本項目負責人;
擬任施工的技術負責人應具有房屋建筑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擬任本工程的設計負責人應具有建筑工程專業高級技術職稱和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資質。
3.4擬任本次投標的施工關鍵崗位人員必須是本企業在職人員(提供近6個月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保證明);關鍵崗位人員應持有相應的崗位資格證書,崗位資格證書注明了單位名稱的,應與投標人一致,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數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號文規定的最低配備標準,即至少項目負責人1人、項目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2人、安全員2人、質量員1人、標準員1人、機械員1人、材料員1人、資料員1人,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不得同時在二個及二個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中任職。
3.5省外企業關鍵崗位人員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崗位資格證書,其證書應能通過互聯網查詢真偽,或提供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真實性證明。省外施工企業由企業所在地的地(市)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無在建工程證明;
3.6無其他明文禁止參與投標的記錄;
3.7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人除了需滿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時需滿足以下資格條件:
3.7.1聯合體各成員都要求是財務自主、獨立核算、有獨立的經營權和決策權的獨立法人,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
3.7.2聯合體不超過三家獨立法人組成。聯合體必須滿足本項目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展覽工程企業的資質要求。投標文件中應附聯合體協議書,其中聯合體牽頭人應為施工單位,并承擔主體工程的施工。
4.資格審查辦法和評標辦法
4.1資格審查辦法:實行開標后資格審查,與開標同時進行。
4.2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5.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肆拾萬元整,由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入投標保證金的托管賬戶。投標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14年7月4日17時前。投標保證金具體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4.1項規定。
6.報名方式和招標文件的獲取
6.1本項目只接受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報名。
6.2報名方式:請有意參與本項目的投標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授權委托人必須是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攜帶以下資料原件報名:1)公告發布后開具的單位介紹信;2)法人代表證明書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3)有效期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有效期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基本賬戶銀行開戶許可證;4)滿足本項目資質要求的設計、施工、展覽資質證(均為副本);5)擬任本項目負責人的注冊建造師證、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設計負責人的職稱證和建筑師資質證,技術負責人職稱證,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標準員、機械員、材料員、資料員崗位資格證書及安全員安全考核合格證書C證;6)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近6個月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保證明材料;7)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記證(如為省外建筑業企業);8)有效的《誠信管理手冊》或《信用管理手冊》;9)《聯合體協議書》(如是聯合體投標,則由聯合體牽頭方法定代表人或聯合體的授權委托人提供)。
帶好上述資料原件并備好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兩套前來報名,未按上述要求辦理或資料不齊全者將被拒絕報名。
6.3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6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時至12:00時,下午15:00時至18:00時(北京時間,下同),逾期不再接受。
2)報名地點:汝城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6.4招標文件每套售價400元,售后不退。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2014年7月7日15:30時,地點為:汝城縣政務服務中心四樓開標室
7.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注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3所有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須親自到場參加投標,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人必須為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指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湖南省外投標人須由企業法定代表人和項目負責人親自到場參加投標,法定代表人確因出國、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場的,必須提供相關證明,否則,招標人不予受理。在招標人按開標程序進行點名時,向招標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還須出示本人身份證,以證明其出席,否則,招標人不予受理。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www.bidding.hunan.gov.cn)和《郴州建設工程信息網》(www.czcin.com)上同時發布。
9.費用承擔和設計成果補償
投標人應承擔所有準備和參加投標有關的費用。對參與本次投標的投標人不給予補償。
10.行政監督
本次招標項目接受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標投標監管機構監督。招投投標監督機構為汝城縣招標投標指導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0735-8268382)、汝城縣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0735-8222413)。
11.聯系方式
招標人:汝城文體旅游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湖南中技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劉先生、袁先生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惠澤路聚賢莊院內
電話:13973549790、13487851280聯系人:周麗玲、肖慧娟、凌敏
電話/傳真:0735-2189600
監管單位:汝城縣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站
聯系人:賈紅建
電話:1397351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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