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不要追求“怪建筑”
近日,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專家工作會暨建筑文化傳承與創新座談會在北京召開。針對近幾年越來越多的“怪建筑”,有專家表示,北京將對建筑體量、尺度、風格、色彩、形式、材料等基本方面進行必要的規定。“大褲衩”、“白宮”、“大背頭佛像”……近年來,一些奇奇怪怪的建筑如雨后春筍般出現在人們面前,雖然飽受非議,但也確實賺足了人們的眼球。筆者以為,藝術是創新的,更應是大眾的,尤其是關系到民生生活的建筑藝術更不能只追求標新立異,否則,這樣的藝術將喪失生活的土壤。
今年10月1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文藝工作座談會上特別提到“不要搞奇奇怪怪的建筑”。建筑不比其他藝術品,創作失敗不是撕一張畫紙那么簡單,持久性和實用性才應是建筑的根本。因此,現在北京將推出針對建筑設計方面的規定,可謂是正當其時。各種奇奇怪怪的建筑也到了該管一管的時候了。
當然,對于建筑,制定法規和管理辦法進行管控只是一方面,還應給建筑本身留下藝術的自由空間。有時候創新和奇怪僅一步之遙,不能因為幾個失敗的建筑,就扼殺建筑藝術的創新和靈性。世界的美是多樣化的,如果只有單一的環境和地貌,世界該多么無趣啊!同樣,城市的美也應是包容的、多元化的,有傳統的影子,更要有時代的火焰。藝術和美的爭論自古有之,每個人眼中的藝術標準都是不一樣的。因此,法規和管理辦法的制定不應過于苛刻或死板,應避免色彩、體量等硬性指標,而應著重于實用性、環境整合性等方面的考量,以杜絕粗糙的抄襲現象。
同時,還應提高民眾對建筑設計的參與權、評價權、監督權。只有大眾的藝術才是世界的,民眾的意見也杜絕了部分領導拍腦袋決策、隨意調整規劃的可能。
建筑是藝術,更是科學與民生。我國建筑應向追求內在美發展,要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提高建筑實用性。同時,還應綜合傳統文化、大眾美學,延續歷史文脈,展現文明藝術古國的氣度。
編輯:da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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