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城市建設與政府的綠色意識
所謂綠色城市,就是以可持續發展為指導思想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其最根本的特點就是崇尚自然,維護生態平衡,激活綠色經濟,倡導綠色文明,使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都帶有綠意。這個“綠意”,就是中央提出的要促進人和自然的和諧,使人們在優美的生態環境中工作和生活。這個“綠意”不僅僅是城市綠地覆蓋率,而是實現了人與自然、環境與發展、建設與保護、經濟增長與社會進步、物質生產與文化富足、外在形象與內涵精神的六大平衡的城市。綠色城市的終極目標,就是建設一座環境質量良好的生態城市。而賴以實現這個目標的最重要的因素是居住在這個城市的公眾,包括政府、企業高級管理者和普通市民在內的所有人的綠色意識。
一是政府的綠色意識影響綠色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所謂綠色意識,應該是建立在環境意識基礎上的發展觀與生存觀,是人對待自然和環境的態度及建立在此態度之上的和諧發展觀。它包括對自然界及其發展規律的認識;對人類與生態環境之間關系的理解;對環保活動的參與程度;對人類可持續發展和諧發展的長遠目光。歷史傳統、生活習慣、管理體制、法制政策、教育文化、經濟發展水平等都是影響綠色意識的基本因素。
綠色城市建設的終極目標是創造良好的社會生活環境,包括社會管理、社會潮流、社會風氣三個方面。社會管理即法制化、民主化和安全、團結的有秩序、高效率的行政管理體系;社會潮流是城市流行以綠色文明意識為主導;社會風氣是指城市的生活方式以文明、健康、科學為主導。所以,作為一屆政府,執政者是否有強烈的綠色意識,直接影響著一個城市的生態環境和綠色文明建設。
幾年來,特別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政府在創建綠色城市成績斐然,也付出了巨大的代價,而效果并不盡如人意。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在綠色意識上沒有完全到位。直接表現在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gdp與綠色城市之間的關系上。打個比方,急功近利的政績觀,使一些政府官員重發展,輕環保,只算經濟成本,不算生態成本,盲目開發,搞“形象工程”。而正是由于綠色意識不健全,造成了政府的綠色生態建設的監督制度不健全。
政府目前提出的“綠色gdp”,是扣除經濟活動中投入的環境成本后的國內生產總值,體現了政府的綠色意識和“綠色控制”能力。我們必須通過環境教育、環境立法、環境稅收、環境標志、環境審計、綠色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等手段,使“綠色控制”的鏈條從規劃設計環節開始,到廢物重復利用終端,達到完全的物質能量循環使用的目標。所以“綠化”政府思想意識,才能保證綠色政策的制定與實施,并實施綠色經濟行為,才能實現從追求單純的經濟增長到追求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的轉變,建造真正意義上的綠色城市。
編輯:l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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