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華端:新加坡宜居城市中心宜居度框架
為了實現三個宜居城市成果,新加坡采用兩個系統,建立綜合規劃發展系統,采取動態城市治理模式。首先來講解綜合規劃與發展系統,它是實現高宜居的途徑之一。
50年代末,新加坡經歷了快速發展且無序的發展。1971年,新加坡制定了概念藍圖,超過20多個部委參與了總藍圖的制定。它是一個戰略和長期的規劃手段,列出橫跨50年的發展藍圖,根據使用目的來確定土地的使用,從而降低了發展控制的壓力與考慮重要基礎設施的需要。概念規劃藍圖每十年修訂一次,如果需要的話在中期也會進行修訂,這樣有助于應對不斷改變的情形。
綜合規劃將將概念總藍圖中的長期戰略轉化為發展細節,提供了一個管理各個系統和平衡城市發展不同需求的平臺,總體規劃具有法定效力。綜合總體規劃考慮超過物理的需要,平衡三個成果——具有競爭力的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環境、高質量的生活,同時能滿足短期和長期的發展需求。回應動態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環境及其變化。
綜合總體規劃和發展隱含“原則”,第一個是長算遠略,無論什么階段,都能平衡好三個成果。為了未來的益處,現在做困難的決定;實施目前不緊迫但對未來重要的項目;長期遠慮幫助了政府意見預見問題和采取行動。
第二個是為集思廣益而爭論。破除政府部門間的各自為政的頑疾,所以就有必要建立起跨部門合作的機制。綜合不同的考量和目標,創造集體決策的平臺,明白需求和權衡不同方面。
第三個就是內置靈活性。未來不可預測,所以沒有規劃是完美的,因此概念規劃會隨著經濟和社會環境的變化而定期修訂規劃。
第四個,是有效執行。只有能成功實施的計劃才是好計劃。落實規劃不單單是完成項目,還要考慮營運和管理。有效執行需要認真準備,包括深入研究,部門間的諒解和合作。
第五個是系統地創新。因為資源有限,所以給發展帶來限制。創新可以突破限制,突破傳統,看到新的可能性。要打破傳統思維,就要洞察各種可能性,甚至要大膽勇敢的想象。
編輯:zhao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