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管理規定》
2018-01-20 09:00:33 來源:中國建設報 瀏覽次數:
強化有效監管 推動持續發展
廈門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站副站長 柳振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要求,做好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取消后市場管理工作,加強園林綠化工程建設事中事后監管,強化有效監管,營造“誠信激勵、失信懲戒”的良好氛圍,推進園林綠化行業的可持續發展,住房城鄉建設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研究起草了《規定》。
2017年6月13日,國務院召開全國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電視電話會議,強調既要進一步做好簡政放權的“減法”,又要善于做加強監管的“加法”和優化服務的“乘法”。
2017年3月,國務院對《城市綠化條例》進行了修改,取消了園林綠化施工企業的資質限制。在此大背景下,需要創新城市園林綠化市場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園林綠化市場主體信用評價體系,加強園林綠化工程建設事中事后監管,確保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的穩步提升。
《規定》全文共15條,主要包括適用范圍、從業單位和人員條件、招投標要求、監督管理主體及監管對象和重點、園林綠化工程信用信息管理等內容。《規定》明確了園林綠化工程適用范圍,強調了從業單位和從業資格及信用要求考量投標資格,明確了園林綠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要求及園林綠化工程信用體系建設與分工。
編輯:li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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