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杠桿”確保島城水綠山青 青島市制訂環保新指標提升環境質量
明年年底前,城市環保投資占城市生產總值的百分比要達到17%以上;市區空氣污染指數小于100的天數不少于全年天數的85%;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要達到96%;建成區綠化覆蓋率要達到35%以上;城市清潔能源使用率達到50%;城市集中供熱普及率要達到65%;市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全市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達到90%以上……這是我市新近出臺的國家環保模范城市改進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城市環境保護新指標。
除上述目標和要求外,我市的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標值將實現逐年提高。規模以上企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單位用水量以及萬元工業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強度均低于全國城市平均水平,且逐年下降;確保城市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為100%;確保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不超過60分貝,交通干線噪聲平均值不超過70分貝;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等受保護地區面積占國土面積比例不低于1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80%,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重點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率達到100%;確保機動車環保定期檢測率不低于80%;危險廢物處置率達到100%;建設項目環評執行率達到100%,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執行率達到80%以上;國家重點環保項目落實率達到80%以上。此外,該方案還要求,公眾對城市環保的滿意率和中小學環境教育普及率均要達到85%以上。
據了解,市政府已將上述指標明確落實到了相關責任單位,并確定所有目標任務力爭于2008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摘自《青島日報》2007.09.03 記者 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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