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將公眾參與納入城建部門考核指標
26日,廣州大學廣州發展研究院、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聯合發布《中國廣州城市建設發展報告(2011)》(簡稱“城市藍皮書”)。其中關于城市規劃方面,市政府決策咨詢專家組成員郭小聰撰文建議,應將城市建設中的公共參與納入政府部門績效考核。
公眾缺乏參與機會
廣州市當前正處于城市化發展的加速階段,特別是亞運年,基礎設施建設更是幾近“大干快上”,雖然其中也不乏“口罩男”等希望參與城市建設規劃、預算等環節的市民,但市民總體參與度不高。
據報告中針對恩寧路改造的一份問卷結果顯示,95%的公眾對參與城市建設有強烈的興趣。但僅有13%的公眾有過收集公眾意見的經驗。絕大多數公眾認為,由于政府在城市建設領域擁有主導權,加之部分公眾因缺乏專業知識,不知道如何參與。
職能部門缺乏動力
目前,廣州市政府提供的公眾參與主要包括信息公開、項目公示、意見征詢、聽證論證、共同決策等方式。盡管方式多樣,但當前,政府主導仍是城市建設領域公眾參與的主要特征。政府采用一種自上而下的方式召集公眾參與,公眾地位比較被動;很多公眾參與是在政府已經決策后或者在決策執行中出現問題與矛盾糾紛后才開展,帶有很大的滯后性,造成了決策失誤和巨大經濟損失。
同時,由于政府有關部門擔心公眾參與會增加部門工作量、影響行政決策效率、引發公眾上訪或群體性事件以及影響部門績效等,對公眾參與普遍存在思想認識上的偏差和疑慮。正是因為如此,政務公開程度不高又反過來影響了公眾參與的積極性和公眾參與的有效推進。
因此,報告認為,雖然政府提供了公眾參與的多種渠道,但對公眾意見的收集、采納、反饋等有效機制尚未健全和完善,造成公眾參與的權利表達不暢甚至不通,公眾參與停留在形式參與,缺乏真正的有效參與。
公眾參與需機制保障
缺乏有效的公眾參與機制是造成公眾對參與的政治效能感低的主要原因。報告指出,首先需確立公眾參與的地位,包括與具體行政行為有相關利益關系的公眾、公眾精英(專家學者、社團與社區代表等)和一般公眾等。其次,需要完善公眾參與程序的內容,包括嚴格規范行政行為的程序與變更行政行為的程序、確立公眾參與的“決策”程序、確立公眾參與的“抗辯”程序和完善上下位的程序銜接等。
同時,在目前對城市建設部門的考核指標中,缺少公眾參與的考核指標,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公眾參與的有效度。因此,報告建議將公眾參與納入城市建設部門績效考核指標,其得分多少作為部門績效考核的依據。一是將公眾參與率、意見采納率和公眾參與度等量化指標作為衡量城市建設領域公眾參與績效的重要標準;二是讓公眾直接參與職能部門在城市建設領域公眾參與方面的績效評估。
■ 他山之石
[青島]參與權增量三方牽頭
青島市政府通過一系列法律程序,不僅賦予公眾對城市規劃的知情權,還逐漸增加了查詢權、監督權和參與權。同時,成立以市長為主任的城市規劃委員會及市人大、政協的監督和廣大群眾三位一體的監督,及時化解社會矛盾,協調各方利益,促進和諧社會的建設。
[深圳]顧問規劃師制度
深圳龍崗區的城市規劃通過借鑒臺北“社區規劃師制度”,建立顧問規劃師制度。它向其所服務的鎮、村提供規劃建設的專業咨詢服務;參與城市發展課題的研討;擴大對規劃的宣傳,促進規劃意識的提高。政府通過協助、實施顧問規劃師的提案,推進鎮、村的規劃建設。規劃師已從傳統的開發商和政府官員的代言人角色轉變成為公眾參與的組織者和促成者、公眾意見沖突的調停者、為特定價值辯護的交涉者等。
編輯:jade
相關閱讀
城市發展與規劃大會廣州閉幕:讓公眾參與成為常態
2015第十屆城市發展與規劃大會23日在穗閉幕,在當天早上的論壇上,與會者專家學者與政府官員一致認為,讓公共參與城市發展建設應成為常態。【詳細】
公眾參與度高的智慧城市建設更接地氣
隨著人類社會的不斷發展,未來城市承載的人口將越來越多,城市面臨的挑戰也愈加繁多和復雜。建設智慧城市,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成為當今世界城市發展不可逆轉的歷史潮流。【詳細】
生態文明理念應納入政績考核
近日,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出臺。《意見》對生態文明建設作出了頂層設計和總體部署,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推動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綱領性文件。【詳細】
余凌云:城市規劃應警惕被利益集團“綁架”
在公眾參與社會治理的過程中,不僅要把政府的權力關到籠子里,也要把老百姓的行為關到法治的籠子中。此外,在城市規劃的過程中,還應警惕政府可能會被某些利益集團所“綁架”。【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