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植樹造林帶來的生態環境改善、并依托林地致富的村民們卻將通往造林綠化區的路堵死,向綠化部門索要50萬元過路費。當西寧市大南山綠化工程進展得如火如荼時,綠化部門卻遭遇了這樣的煩心事。
記者調查發現,矛盾的核心在于城市周邊綠化成功后隨之而來的經濟利益糾紛。樹立讓利于民的意識才能讓城市周邊的綠化獲得當地群眾的支持。
西寧市楊溝灣村是西寧大南山綠化工程的東端起點。經過近十年營林植樹,這里的生態環境發生了巨大改善,因為山林茂密,楊溝灣村村民發展起了茶園經濟,村里二三十家茶園每家平均年收入達20萬元。
然而,為什么這里的村民要堵死上山造林的路?其實村民們并不是反對植樹造林,而是希望借這種手段分享植樹造林帶來的利益。而綠化部門為了用造林的相關收益彌補造林資金缺口,用商業開發的方式建設了紅葉谷休閑度假村,沒有考慮村民們的利益。
采訪中記者發現,我國在全國范圍開展的三北防護林、生態公益林保護工程已經持續多年,一些地方,尤其是大城市周邊的綠化工程已經取得相當大的成效。隨著這些營林工程進一步實施,必將進入到一邊營林植樹、一邊利用森林發展經濟的階段,造林將催生生態旅游、林下經濟等一個個廣闊的市場。
在這個階段,如果處理不好利益分配的關系,經濟糾紛必然隨著造林的深入而不斷出現。楊溝灣村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如何避免這種糾紛,最好的方式就是讓利于民。
其實國家啟動三北防護林等造林工程,以及實施林權制度改革的初衷都是要改善生態,造福群眾,最終從這些工程上受益的都應當是群眾。因此,綠化部門應首先樹立植樹造林需讓利于民的意識,將商業開發山林的工作交由與造林相關的群眾去做,走市場化的道路,將更多的精力放在植樹造林本身上去。
國家實施的各種造林工程,大多都有時間期限,但是保護造林成果卻沒有時間期限,需要一直持續下去。只有讓利于民,讓當地群眾從植樹造林中真正獲益,才能鼓勵更多的人參與到植樹造林中去,也才能讓當地群眾更好地投入到保護造林成果的行動中去。從這個角度看,讓利于民才能讓綠化工程獲得群眾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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