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開展城鎮、農業、生態三大空間土地整治
為促進耕地保護和節約集約用地、推動城鄉統籌發展,我國“十三五”期間將面向城鎮、農業、生態空間,實施不同區位的土地整治,改善城鄉生產生活環境。
根據國務院批復實施的《全國土地整治規劃(2016~2020年)》,我國“十三五”期間將實施不同區位土地整治對策。對城鎮空間內的土地,納入城市整體開發和管理,與中心城區進行整體規劃和整治,加強城中村改造開發,鼓勵建設新型居住社區;開展城鄉結合部土地整治,優化用地結構布局,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同城化、實現市民化。對農業空間內的土地,按照方便生產生活的原則,以促進農業現代化為目標,大力推進農用地整理;按照新農村建設的要求,搞好鄉村規劃,合理引導農民住宅相對集中建設,促進自然村落適度撤并,開展舊村莊整理復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生態空間范圍內,土地整治活動著重加強土地生態修復和建設,對依法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的土地,實行嚴格保護,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對生態退化嚴重的區域,按照自然恢復為主的原則開展土地整治和保護工程,提高退化土地生態系統的自我修復能力,遏制土地生態環境惡化趨勢。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15日在此間說,“十三五”期間,土地整治將體現巨大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通過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有效補充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到2020年補充耕地面積2000萬畝,新建4億-6億畝高標準農田,耕地質量提高1個等級,增加糧食產能400億公斤。通過盤活城鎮低效用地600萬畝,整理農村建設用地600萬畝,提高節約集約用地水平,促進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20%。通過增加整治區農民收入,帶動農村消費,有效拉動內需,促進相關行業產業發展,規劃期內農民人均年收入將增加750元左右。通過山水林田湖綜合整治,進一步優化土地利用格局,改善農村村容村貌,保護傳統村落文化,構建人與自然和諧的美麗宜居鄉村。
編輯:lian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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