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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苗發展必須依靠技術進步和質量提高
日期:2008-06-04 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作者:劉和風 張瑞英 我要評論()
林木種苗生產是林業生產中技術最為密集的階段。林木良種是通過人工選育,經嚴格的試驗和鑒定,證明在適生區域內、產量與質量以及其他主要性狀等方面,明顯優于當地主栽樹種或栽培品種,具有實際生產價值的林木繁殖材料。另外,作為繁殖材料,林木種苗在繁殖方式、處理方法、溫度與季節選擇、土壤與水分要求、光照條件、施肥方法、病蟲害防治、設施保護等方面,都要求有嚴格的操作規范。業內人士把二者稱為“良種”、“良法”。 正如林木良種是優秀遺傳品種的積累和人工選育的結果一樣,林木種苗科技進步也是建立在技術積累和技術創新基礎上的。技術積累是對以往生產技術的繼承,是搭建技術進步的平臺,是一個歷經時間與實踐檢驗的結果。 在林木種苗方面,技術積累主要集中在對生物學特性、生態習性的認知水平和不同生產方式的技術實踐上,是一個連續的、被廣泛認同的過程。現在科技創新被提到一個相當的高度上,如果離開了技術積累,技術創新就是無本之源、空中樓閣。技術創新是技術積累的厚積薄發,是新材料、新裝備、新手段在本行業的運用。鼓勵和推動技術創新更要注重技術的積累,通過技術積累推動技術創新的更大進步。 質量水平是林木種苗行業生產力水平的標志,是技術進步的結果,它包括林木種苗的質量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林木種苗的質量技術標準是關于種苗內在品質(遺傳品質)和形態品質(如播種品質)的各項指標及等級劃分,是林木種苗科技進步和生產實踐的結晶。 林木種苗質量要求是國家、社會和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從三個方面體現了林木種苗行業的管理水平。首先,林木種苗的質量管理代表了國家的意志,體現了國家、社會對林木種苗產業的政策導向。2000年我國頒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其中一章就是“種子質量”。為此,國家林業局出臺了一系列規范性文件,逐步形成了一個層次分明、結構完整、分工明確、深入細致的管理體系。 其次,林木種苗的質量管理代表了本行業的準入門檻。國家和地方林木種苗主管部門在發放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許可證時,對從事林木種苗生產、經營業戶的土地條件、生產經驗、技術人員、業務培訓等方面都作了相應規定。國家還將建立林木種苗質量保證體系,實行注冊商標、質量免檢和質量認證體系認證等扶優扶強措施,引導林木種苗企業自覺提高林木種苗質量。 第三,林木種苗質量管理是繁榮林木種苗市場的基礎。林木種苗市場的繁榮依賴于林木種苗產品質量的穩定提高,是建立營銷體系、樹立企業誠信形象、形成產業品牌的保障,沒有林木種苗產品質量保障,就無法建立正常的市場秩序,無法保障經營者和使用者的利益,無法實現林木種苗產業的持續發展壯大。 總之,林木種苗的技術進步和質量提高是一對不可分割的整體,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質量提高依賴于林木種苗的技術進步。技術進步是基礎,是標準,是依據;而質量水平的提高又為技術進步提供堅實的物質基礎,是社會進步、國家意志對技術進步的認可,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提高。林木種苗發展必須依靠技術進步和質量提高兩個動力源泉,才能推動林木種苗市場的有序競爭和健康發展。 中國風景園林網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音頻、視頻)特供中國風景園林網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熱點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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