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凡具備承擔本招標工程項目的能力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的施工企業,均可對上述 1 個標段向招標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3.2 本次資格預審 不接受 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 4. 資格預審合格條件: 4.1 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 4.1.1 企業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4.1.2 企業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4.1.3 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1.4 企業及注冊建造師(項目經理)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相應資質等級,具體詳見本公告第2.6款; 4.1.5 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4.1.6 擬承接本工程的建造師(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 4.1.7 外市綠化企業已通過進市資質核驗; 4.1.8 申請人辦理投標報名、資格審查事宜必須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辦理,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本企業在職職工; 4.1.9 根據《常熟市建設領域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本工程申請人、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擬承接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在公告發布之日起前三年內須無行賄犯罪記錄。 4.2 資格預審可選合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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