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具備承擔招標工程項目能力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的單位,均可對上述招標工程項目向招標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只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能參加投標,但最多只能有一個標段的中標資格。
二、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2.1投標人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城市園林綠化三級及以上企業資質。
2.2擬選派項目負責人資質要求:
園林綠化或
風景園林或
園藝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或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市政專業)。
2.3投標人必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4投標人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驗收階段,并已向原發包人提供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
2.5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2.6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三、資格審查方式:
3.1、申請人于2010年4月19日8:30至4月23日17:00止(節假日除外),到泗陽縣招標投標服務中心(泗陽縣行政服務中心附樓二樓)報名。報名時,投標單位授權的委托代理人本人須攜帶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1)廉政準入通知書[投標單位授權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持下列(2)~(8)項所有原件到泗陽縣招標投標服務中心駐場監察室辦理]。
(2)單位介紹信。
(3)法人委托書(如法定代表人報名,則須提供法人代碼證)。
(4)投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5)投標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6)擬選派的項目負責人資質證書。
(7)授權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證(第二代)。
(8)擬選派的項目負責人與企業簽定的經勞動部門鑒證的勞動合同及養老保險手冊(含近期繳費證明)。
3.2、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3、本工程在接受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逾期報名或按上述第3.1條規定提供材料缺少任一樣原件的,一律視為棄權或資格審查不合格,取消其投標資格。
3.4、在資格審查時,上述原件如在年檢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提供,投標人需提供原件發證部門或市級年檢部門出具的有效書面證明。否則,招標人將取消其參加本工程的投標資格。
四、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請按規定要求準時領取談判文件并參加競爭性談判,否則將按蘇建招[2009]140號文件第十八、十九條有關規定處理。
五、談判文件于2010年4月19日至4月23日上午8:30—11:30時,下午15:00—17:00(節假日除外)在泗陽縣招標投標服務中心發售,負責人為徐春景,談判文件資料費人民幣壹佰伍拾元整(¥1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