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其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國有投資項目嚴格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承包范圍對應的資質等級)。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 5.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5.1請申請人于2010年7月21日至2010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時間,下同),在紅河州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蒙自縣護國路1號紅河州建設局五樓、彌勒縣吉山北路102號彌勒縣建設局四樓)持單位介紹信購買資格預審文件。 5.2資格預審文件每套售價¥100元,售后不退。 5.3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費(含郵費)¥50元/套。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在收到單位介紹信和郵購款(含手續費)后在2日內寄送。 6.資格預審文件的遞交 6.1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2010年8月13日下午14:30,地點為紅河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蒙自縣護國路1號紅河州建設局五樓)。 6.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