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3、合同段A、B的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
4、合同段A、B的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園林綠化企業二級或以上級別資質;合同段C的投標人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具有公路養護或環衛保潔內容。
5、合同段A、B的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員要求為相關專業中級工程師(或以上級別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級別的)注冊建造師,持有項目經理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類),且參與投標活動期間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備案狀態必須為正常,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投標。合同段C的投標人擬派擔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為中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
注:建造師的專業及等級標準按《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及《注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試行)》;注冊建造師包括有效的注冊臨時建造師。
6、A、B合同段的投標人自2008年1月至今在廣州地區完成過質量合格的類似項目業績(類似工程是指第3點所述資質級別的低一個等級方能承接的工程方能承接的綠化養護工程,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業績的認定時間及造價以中標通知書為準)。如以上資料不能證明業績規模的技術指標(指面積、高度、跨度、管徑等)的,須另提供可證明業績技術指標的其他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