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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實施方案
山東省威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威海市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文單位:山東省威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威海市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望認真組織實施。 二○○八年四月八日 威海市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實施方案 為認真落實市委第十三次黨代會提出的“加快科學發展,打造人居福地”的要求,市委、市政府確定,開展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創建活動。根據建設部關于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的有關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加快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在鞏固國家園林城市成果的基礎上,持續改善我市的人居環境,努力打造人居福地,建設國家生態園林城市。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創建活動,進一步實現人與自然、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全面提升城市綠化規劃、建設和管理水平,建立布局合理、結構穩定、功能高效、特色鮮明的城市園林綠化系統;進一步強化城市空間安排與自然山水的協調性,城市空間與歷史文脈的連續性,打造山、海、島、城、林融為一體的獨特城市風貌;促進不可再生自然資源的有效保護、永續利用和優化配置,推進循環經濟和綠色產業發展;為廣大市民提供景觀優美、植物多樣、生態良好的人居環境,為經濟社會發展奠定更加良好的生態基礎。 三、工作任務與責任分工 根據建設部《國家生態園林城市標準(暫行)》的一般要求和基本指標要求,將相關工作任務分解到市區各有關部門、單位,全面開展創建工作。 (一)制訂城市生態發展戰略 1.應用生態學與系統學原理來規劃建設城市。制訂完整的城市生態發展戰略、措施和行動計劃,落實城市總體規劃和綠地系統規劃,強化綠線實施監督工作,促進城市功能協調,城市發展與布局結構合理,符合生態平衡要求;形成與區域生態系統相協調的城市發展形態。(責任單位:市建委、規劃局、環保局) 2.嚴禁占用城市生態保護用地。在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編制和實施過程中,充分保證環境保護工程、基礎設施建設用地,預留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所需土地,做到土地資源開發利用與環境保護相協調。(責任單位:市規劃局、國土資源局,環翠區政府、高區管委、經區管委) 3.制定農業環境保護和建設規劃,加強禽畜、化肥、農藥污染的控制,減少農業面源污染,確保農產品質量和土壤環境的安全。(責任單位:市農業局、環保局,環翠區政府、高區管委、經區管委) 4.大力推進循環經濟和資源綜合利用;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定,對污染物排放實行總量控制,組織和檢查治污保潔工作,杜絕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責任單位:市環保局,環翠區政府、高區管委、經區管委) (二)推進城市生態環境建設 1.促進城市與區域協調發展,形成良好的市域生態環境,有效保護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濕地等生態敏感區域,提高公眾對城市生態環境的滿意度。(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林業局、水利局、環保局、城管行政執法局,環翠區政府、高區管委、經區管委) 2.大力開展城市生物多樣性保護,使生物多樣性趨于豐富,防治外來物種侵害,確保城市建成區內本地植物指數不低于0.7,在建成區自然環境中生存的鳥類、魚類和植物等的綜合物種指數不低于0.5.(責任單位:市林業局、建委、水利局、海洋與漁業局) 3.建立完整的城市綠地系統。搞好建成區綠化,開展城市南出入口、西出入口綠化美化及塔山中路、望島路、滄口路等城市主次干道綠化工程,實施小石島至影視城海岸線、九龍灣等部分沿海區域綜合整治工程。積極推進節約型園林綠化建設,實施悅海公園續建、環翠樓公園改造和金線頂公園建設工程;組織各住宅小區搞好綠化美化工作。確保建成區綠化覆蓋率不低于46.3%;建成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不低于23.8m2;建成區綠地率不低于41.5%;建成區道路廣場用地中透水面積的比重不低于50%.(責任單位:市建委、房管局,環翠區政府、高區管委、經區管委) 4.大氣環境質量控制。 (1)在城市規劃上科學布局城市建筑組團和綠地,使城市具有良好的氣流循環,確保我市熱島效應不高于2.5攝氏度。(責任單位:市規劃局、氣象局、城管行政執法局) (2)采取規范治理廢氣排放源、大力推廣清潔能源等措施,嚴格控制工業廢氣、機動車尾氣、揚塵及飲食服務業的廢氣排放總量和濃度,確保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每年不少于300天。(責任單位:市環保局、發改委、交通局、城管行政執法局) 5.水環境整治。 (1)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持續改進水環境質量,力爭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市環保局、海洋與漁業局、水利局、財政局,環翠區政府、高區管委、經區管委) (2)加強海洋保護工作,保護海洋漁業資源,加強近岸養殖、灘涂養殖區管理,減少近岸養殖對海域的污染。(責任單位:市海洋與漁業局,環翠區政府、高區管委、經區管委) (3)對市區望島河、戚家莊河、欽村河、澇臺河、寨子河、孫家疃河、張村河、柳溝河、羊亭河、溫泉五渚河、初村輦子河等河道實施污水截流、景觀、防汛等綜合整治。(責任單位:市建委、水務集團,環翠區政府、高區管委、經區管委) (三)保護城市人文景觀和自然景觀 1.繼承城市傳統文化,保持城市原有的歷史風貌,保護歷史文化遺產。(責任單位:市文化局、規劃局、發改委、國土資源局、財政局、房管局,環翠區政府、高區管委、經區管委) 2.加強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保護,加快建設郊野公園、森林公園等生態功能區,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繼續開展生態風景林建設。(責任單位:市林業局、規劃局、財政局、發改委、劉公島管委,環翠區政府、高區管委、經區管委) 3.加強采石場的規范管理,加大對裸露山體的治理力度,加大對采石場揚塵污染控制,督促到期采石場關閉和復綠。(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發改委、財政局,環翠區政府、高區管委、經區管委) (四)完善各項城市基礎設施 1.完善城市消防系統、供氣系統、通訊信息、供電線路、醫療應急救援系統等城市各項基礎設施,確保無重大基礎設施事故。(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建委、發改委、衛生局、財政局、信息產業局、供電公司) 2.抓好城市道路網改造建設。加快內環快速路和立交橋工程論證及建設,組織實施半月灣隧道、統一路隧道建設工程。對市區道路“瓶頸”路段進行改造,實施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綜合整治,配套建設公交設施,確保城市道路安全暢通,道路設施完好率達到95%以上,努力實現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車速不低于40km/h.(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建委、發改委、財政局、規劃局、城管行政執法局) 3.加快供排水系統改造建設。實施米威調水三期工程,提高市區供水能力,確保城市管網水質年綜合合格率達到100%,自來水普及率達到100%,實現24小時供水。加快建設工業園污水處理廠、初村污水廠深海排放工程,確保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3.6%以上;建設二污、三污中水廠及配套管網,確保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0%.(責任單位:市水務集團、財政局、水利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環翠區政府、高區管委、經區管委) 4.固體廢棄物無害化處理。 (1)加快實施艾山固體廢棄物綜合處理及利用工程,進一步提高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確保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市建委、發改委、財政局、國土資源局,環翠區政府) (2)提高工業固體廢棄物和危險廢物的集中處置能力。(責任單位:市經貿委、環保局) 5.開展創建綠色交通示范城市活動,落實優先發展公交政策,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優化公交線網,提高公交車占有率。(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公安局、發改委、財政局) 6.大力推廣建筑節能、節水技術,推廣應用低能耗環保建筑材料。(責任單位:市建委、水利局、水務集團、規劃局) (五)創造良好的城市生活環境 1.抓好城中村改造及保障性住房建設。按照“3年完成市區主要城中村改造”的目標要求,通過市場化方式完成21個村的整體拆遷,新開工面積213.7萬平方米。完成市區在建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建設23.7萬平方米,新開工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26萬平方米,解決部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責任單位:市建委、房管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局、規劃局、城管行政執法局,環翠區政府、高區管委、經區管委) 2.加快市民文化中心工程建設,爭取城市規劃館、藝術館、博物館、科技館、婦女兒童活動中心及青少年宮盡快投入使用,滿足廣大市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責任單位:市建委、財政局、規劃局、文化局、環翠區政府。) 3.完善城市公共衛生設施,建立相應的危機處理機制。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小區、社區健康服務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網絡,使市民能夠普遍享受健康服務。(責任單位:市衛生局、財政局,環翠區政府、高區管委、經區管委) 4.環境噪聲污染防治。 (1)綜合整治建筑施工噪聲、交通噪聲、工業噪聲和社會噪聲,有效控制噪聲污染,確保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不高于60%.(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城管行政執法局,環翠區政府、高區管委、經區管委) (2)對城市快速路、主干道等新建城市道路,推廣使用低噪音路面材料,規劃設置綠化隔離帶。(責任單位:市建委、發改委、財政局、環保局,環翠區政府、高區管委、經區管委) 5.建設完善城市公園文化、體育等各種娛樂和休閑場所。(責任單位:市建委、文化局、體育局、財政局、規劃局、國土資源局,環翠區政府、高區管委、經區管委) (六)發動全社會參與城市生態環境建設和保護 1.對涉及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的重大決策和開發建設項目,實行公示或聽證制度,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加強對市民的宣傳教育,培育廣大市民在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中的主人翁意識。(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威海日報社,市規劃局、環保局、城管行政執法局、廣電局) 2.委托社會中介機構,開展“創建全國生態園林城市”民意調查活動。(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四、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08年4月上旬)。市區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廣泛宣傳開展創建活動的意義、任務等,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要按照方案要求,結合各自實際,確定工作重點,制訂具體的工作計劃。 (二)全面創建階段(2008年4月中旬至10月)。市區各級各有關部門根據責任分工,扎扎實實地開展創建工作,確保各項指標達到創建標準。 (三)鞏固提高階段(2008年11月至2010年)。立足長遠做好城市區域功能分工規劃,搞好濱海旅游休閑度假基地建設,有計劃實施城中村、城郊村改造,大力發展城市公共綠地,完善醫療衛生、交通、通訊、娛樂休閑等設施,繼續推進循環經濟和綠色產業發展,努力創建更高水平的國際生態城市。 五、相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活動,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具體體現,是我市改善人居環境和發展環境的有效工作載體,是構建和諧威海、精品威海的重大舉措。市區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到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確保取得實效。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切實加強對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市區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領導小組(名單附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建委,主要負責創建活動的信息宣傳、調度督查以及申報迎檢等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根據本實施方案,抓緊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并按照方案要求認真開展創建工作,相關工作任務要落實到具體責任單位、責任人,定期檢查工作進度,確保圓滿完成創建任務。 (三)加強考核監督。市考核辦將創建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對相關責任部門、單位的年度考核。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督導檢查創建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并通報有關情況。建立創建工作月報制度,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落實聯絡人員,按時上報創建工作進展情況,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編制《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月報,發送相關單位。 (四)加大宣傳力度。市區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多種有效形式,大力宣傳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的重要意義,及時通報創建工作的進展情況,使創建活動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附:威海市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孫述濤(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副組長:趙熙殿(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房德陽(副市長) 成 員:姜玉毅(市長助理、市發改委主任) 劉光明(市長助理、市經貿委主任) 朱明華(市長助理、市財政局局長) 王令臣(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吳順中(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韓良波(市公安局局長) 高建齋(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隋永華(市建委主任、市規劃局局長) 周永迪(市建委副主任、市規劃局副局長) 王 曉(市交通局局長) 張言報(市水利局局長) 于開祿(市農業局局長) 侯世超(市林業局局長) 湯光仿(市海洋與漁業局局長) 王廷琦(市文化局局長) 鄒積峰(市體育局局長) 陳 艦(市衛生局局長) 畢復安(市環保局局長) 劉新波(市廣電局局長) 時述國(威海日報社總編輯) 于文江(劉公島管委主任) 劉志東(市信息產業局局長) 周艷斌(市房管局局長) 蔡洪波(市城管行政執法局局長) 張敏君(市水務集團總經理) 程 劍(市供電公司總經理) 張豐啟(市氣象局局長) 于海遠(環翠區政府區長) 夏新華(高區管委主任) 張建軍(經區管委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建委,隋永華兼任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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