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尊重自然、統籌兼顧、科學重建。優先恢復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條件和公共服務設施,盡快恢復生產條件,合理調整城鎮鄉村、基礎設施和生產力的布局,逐步恢復生態環境。堅持自力更生、艱苦奮斗,以災區各級政府為主導、廣大干部群眾為主體,在國家、各地區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精心規劃、精心組織、精心實施,又好又快地重建家園。
第二節 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民生優先。要把保障民生作為恢復重建的基本出發點,把修復重建城鄉居民住房擺在突出和優先的位置,盡快恢復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積極擴大就業,增加居民收入,切實保護災區群眾的合法權益。
——尊重自然,科學布局。要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考慮災害和潛在災害威脅,科學確定不同區域的主體功能,優化城鄉布局、人口分布、產業結構和生產力布局,促進人與自然和諧。
——統籌兼顧,協調發展。要著眼長遠,適應未來發展提高需要適度超前考慮,并與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推進新型工業化、城鎮化、新農村建設相結合,注重科技創新,推動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努力提高災區自我發展能力。加大對少數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的扶持力度,增進民族團結。
——創新機制,協作共建。要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解放思想、開拓創新,正確區分政府職責與市場作用。充分發揮災區廣大干部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自力更生、艱苦奮斗。充分發揮對口支援的重要作用,建立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共同參與、責任明確、公開透明、監督有力、多渠道投資的重建機制。
——安全第一,保證質量。要嚴格執行抗震設防要求,提高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的公共服務設施抗震設防標準。城鄉居民點和重建項目選址,要避開重大災害隱患點。嚴格執行國家建設標準及技術規范,嚴把設計、施工、材料質量關,做到監控有力,確保重建工程質量。
——厲行節約,保護耕地。要堅持按標準進行恢復重建,不超標準,不盲目攀比,不鋪張浪費。盡量維修加固原有建筑和設施,盡量統建共用設施和用房。規劃建設城鎮、村莊和產業集聚區,要體現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要求。堅持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嚴格保護耕地和林地。
——傳承文化,保護生態。要保護和傳承優秀的民族傳統文化,保護具有歷史價值和少數民族特色的建筑物、構筑物和歷史建筑,保持城鎮和鄉村傳統風貌。避開自然保護區、歷史文化古跡、水源保護地以及震后形成的有保留價值的新景觀。同步規劃建設環保設施。
——因地制宜,分步實施。要從當地實際情況出發進行恢復重建,充分考慮經濟、社會、文化、自然和民族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確定重建方式、優先領域和建設時序。要統籌安排、保證重點、兼顧一般,有計劃、分步驟地推進恢復重建。
第三節 重建目標
用三年左右時間完成恢復重建的主要任務,基本生活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達到或超過災前水平,努力建設安居樂業、生態文明、安全和諧的新家園,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家家有房住,基本完成城鎮和農村居民點恢復重建,災區群眾住上安全、經濟、實用、省地的住房。
——戶戶有就業,有勞動人口的家庭至少有一人能穩定就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超過災前水平。
——人人有保障,災區群眾普遍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享有義務教育、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公共文化體育、社會福利等基本公共服務。
——設施有提高,交通、通信、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的功能全面恢復,保障能力達到或超過災前水平。
——經濟有發展,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壯大,產業結構和空間布局優化,科學發展能力增強。
——生態有改善,生態功能逐步修復,環境質量提高,防災減災能力明顯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