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公共服務
公共服務設施的恢復重建,要根據城鄉布局和人口規模,整合資源,調整布局,推進標準化建設,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優先安排學校、醫院等公共服務設施的恢復重建,嚴格執行強制性建設標準規范,將其建成最安全、最牢固、群眾最放心的建筑。
第一節 教育和科研
——實施災區教育振興工程,以義務教育為重點,恢復重建各級各類教育基礎設施。統籌企業辦教育機構和民辦教育機構的恢復重建。
——高質量地恢復重建中小學校,擴大寄宿制學校規模和寄宿生比重,實施中小學骨干教師支教計劃。
——農村地區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原則上建在縣城,初中建在中心鄉鎮,小學布局相對集中。
——合理布局重建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等。
——恢復重建受損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
專欄11 教 育 單位:所 |
項 目 |
合計 |
四川 |
甘肅 |
陜西 |
小學 |
|
3462 |
1973 |
1194 |
295 |
|
其中:寄宿制 |
1503 |
955 |
253 |
295 |
初中 |
|
970 |
769 |
144 |
57 |
|
其中:寄宿制 |
891 |
710 |
124 |
57 |
高中 |
153 |
112 |
28 |
13 |
中等職業學校 |
|
217 |
189 |
20 |
8 |
|
其中:技工學校 |
60 |
56 |
1 |
3 |
高等院校(點) |
24 |
22 |
1 |
1 |
特殊教育學校 |
23 |
21 |
1 |
1 |
幼兒園 |
270 |
250 |
17 |
3 |
其他 |
62 |
62 |
— |
— |
第二節 醫療衛生
——重點恢復重建縣級醫院和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機構,以及鄉鎮衛生院、中心鄉鎮計劃生育服務站,全面恢復市縣鄉村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體系。恢復重建地方病防治設施。統籌企業辦醫療機構和非公立醫療機構的恢復重建。恢復市級藥品監督檢驗所。
——加強基層計劃生育、婦幼保健與其他醫療衛生服務資源的有效整合。服務人口較少的鄉鎮計劃生育服務用房與鄉鎮衛生院原則上統一建設,不再單獨重建。適當配置計劃生育流動服務車,增強服務能力。
專欄12 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
單位:個 |
項 目 |
合計 |
四川 |
甘肅 |
陜西 |
醫院 |
169 |
137 |
23 |
9 |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
63 |
48 |
11 |
4 |
婦幼保健機構 |
52 |
39 |
9 |
4 |
鄉鎮衛生院(含統建普通鄉鎮計生站) |
1263 |
1021 |
160 |
82 |
藥品檢驗所 |
7 |
5 |
1 |
1 |
其他衛生機構 |
67 |
57 |
2 |
8 |
計劃生育服務機構 |
66 |
53 |
9 |
4 |
中心鄉鎮計劃生育服務站 |
348 |
268 |
46 |
34 |
計劃生育流動服務車(輛) |
450 |
346 |
62 |
42 |
第三節 文化體育
——合理布局公共文化和體育設施,抓好縣級圖書館、文化館、檔案館、影劇場(團)、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體育場館、青少年活動場所、鄉鎮綜合文化站等各類設施的恢復重建。
——公共文化設施要盡可能集中規劃建設,鄉鎮綜合文化站要充分發揮文化宣傳、提供信息、科普及技術培訓等服務功能。恢復重建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服務網絡。
——恢復廣播電視網絡功能,恢復重建廣播電臺、電視臺和無線廣播電視發射、監測臺站等,修復廣播電視村村通設施。鄉鎮廣播電視站業務用房與鄉鎮綜合文化站統一建設。
——恢復重建公益性出版機構、新華書店等的設施以及農家書屋、公共閱報欄。
——恢復重建受損體育場(館)等設施,鄉鎮體育場所的恢復重建原則上要與學校或文化設施統籌規劃,共建共享。
專欄13 文化體育 |
公共文化設施 恢復重建圖書館52個、文化館54個、檔案館56個、鄉鎮綜合文化站1177個(含統建鄉鎮廣播電視站),影劇場(團)和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服務縣級支中心、基層點 |
廣播影視設施 恢復重建無線廣播電視發射、監測臺90座,廣播電視臺54座,修復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絡29522公里,廣播電視有線前端51個,修復配置鄉鎮廣播電視播出和傳輸設備18332臺(件),廣播電視村村通設施15688套,流動電影放映車及設備2526套 |
新聞出版設施 恢復重建公益性出版機構4個、新華書店1146處,農家書屋和受損公共閱報欄 |
體育設施 恢復重建受損體育場42個、體育館37個、后備人才訓練等設施83處,配套建設基層全民健身設施 |
第四節 文化自然遺產
——注重世界文化自然遺產和民族文化的搶救保護,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具有歷史價值和少數民族文化特色的建筑物。
——修繕恢復世界文化自然遺產、文物保護單位、烈士紀念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文物中心庫房、文物管理所、非物質文化遺產專題博物館、民俗博物館和傳習所以及相關宗教活動場所。
專欄14 文化自然遺產 |
世界文化自然遺產 修復青城山—都江堰、九寨溝、黃龍、四川大熊貓棲息地 |
中國世界遺產預備名錄 修復三星堆遺址、藏族羌族碉樓與村寨、劍南春酒坊遺址 |
文物保護單位 修復二王廟、彭州領報修院、江油云巖寺、平武報恩寺、廣元皇澤寺、理縣桃坪雕樓羌寨、徽縣新修白水路摩崖、寧強同心羌寨等各級文物保護單位190處,少數民族物質文化遺產20處 |
博物館及文物庫房 修復綿陽市博物館、什邡市博物館、茂縣羌族博物館、隴南市博物館、廣元市中心庫房、漢源縣文管所等65處,館藏文物3473件(套) |
非物質文化遺產 修復北川羌族民俗博物館、劍南春酒釀造技藝專題博物館、綿竹年畫博物館、文縣白馬池哥晝傳習所、略陽江神廟民俗博物館等111處 |
第五節 就業和社會保障
——實施就業援助工程,加強對青壯年的職業技能培訓,通過對口支援、定向招工、定向培訓、勞務輸出等,解決規劃區100萬左右勞動人口的就業問題。
——恢復重建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設施,原則上縣城建設一個就業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設施,街道(鄉鎮)、社區建設勞動保障工作平臺,提供就業、人才、社會保障和爭議調解仲裁等服務。恢復重建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信息系統。
專欄15 就業和社會保障
單位:個 |
項 目 |
合計 |
四川 |
甘肅 |
陜西 |
縣級就業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機構 |
51 |
39 |
8 |
4 |
基層勞動保障工作平臺 ⑤ |
1855 |
1507 |
217 |
131 |
縣鄉社會福利機構 ⑥ |
1855 |
1350 |
476 |
29 |
縣鄉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 |
157 |
138 |
12 |
7 |
——實施災區孤兒、孤老、孤殘人員特殊救助計劃,增強各級各類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和優撫安置服務設施能力。重建并適當在縣城新建福利院、敬老院和殘疾人綜合服務等設施,在成都建設殘疾人康復中心,恢復重建殯儀館和救助管理站。
第六節 社會管理
——社會管理設施的恢復重建,要節儉實用,嚴格控制建設標準,結合行政區劃的調整,適應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要求,同級同類機構的用房和設施要盡可能集中建設、共建共享。
——恢復重建各級黨政機關、政法機構的辦公和業務用房,以及工商、衛生、食品藥品、質檢、安全生產、環境、金融、文化等監督監管機構的業務用房。恢復重建消防設施。
——恢復重建城市(城區)社區服務設施。
——建設鄉鎮公職人員周轉住房,為鄉鎮掛職干部、支教、援醫等人員提供宿舍。
——統籌村級公共服務,新建村級綜合公共服務設施,為村級組織辦公、醫療衛生、計劃生育、文體活動、就業和社會保障、黨員教育、警務、農業生產服務等提供統一共用場所。